肺炎球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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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2/15 17:11:00

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在征求各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经认真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群防控

1.严格分类管理

(1)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人员:确诊病例出院人员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本县集中隔离点,落实“14+14”隔离管理(14天康复治疗,第1、4、7、14天核酸检测;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后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两类人员出院后第2周、第4周须到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诊。

(2)入境人员:在完成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后,由所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闭环转运至本地居家管理,实行“7+7”管理(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核酸检测)。

(3)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对于密接人员要及时整合公安、公卫、通信办等多部门力量,开展流调排查,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核酸检测);次密接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

(4)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或健康码红码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14+7”管理(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核酸检测;健康码红码人员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河南省健康码赋码规则》(第二版)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上述重点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或者自愿选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实行集中隔离,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承担;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背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改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国内发生本地疫情时,市指挥部数据协查专班应当第一时间精准梳理有关数据,第一时间向各县(市、区)推送,各县(市、区)应当按要求将相关人员管理到位。

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要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定期向市域内居民发送疫情防控知识公益短信,第一时间向来周人员或途经人员发送疫情防控提醒信息。

社区、农村要坚持网格化管理,严格入境来(返)周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等重点人群排查管理,筑牢疫情防控网底。

2.加强风险职业人群监测

(1)对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全员核酸检测。

(2)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其他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市场监管一线人员等人群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3)对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每周一次抽样核酸检测。

二、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1.强化医疗机构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要求,完善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落实三区两通道管理,强化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医务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指导患者和陪护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环境通风、消毒,CT等诊疗设备严格消毒,避免交叉感染;严格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管理,落实“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其核酸检测频次;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发热或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医院要强化院内感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改造完善,切实消除疫情隐患。

2.强化各类校园防控。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踪和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坚持“一校一院”制度,按照标准配备卫生专业人员作为专(兼)职校医;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科学佩戴口罩,落实好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3.强化隔离场所防控。集中隔离场所要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隔离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要求,严格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隔离区内人员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流程清晰,严防交叉感染;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强化个人防护,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疫情扩散。

4.强化公共场所防控。大型商场超市、大型农贸市场、餐馆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影剧院、健身房等密闭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措施,强化人流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A级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全面落实预约、限量、错峰要求;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餐馆、酒店的各类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从业人员要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执行公勺公筷,提倡无接触支付。

5.强化交通场站防控。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码头等交通场站,要加强人员引导,避免人员聚集,旅客进出站要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工作人员要落实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重点环节防控

1.加强闭环管理。对入境人员、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标准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全面落实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及社区健康监测等闭环管理措施,确保疫情不扩散。

2.加冷链食品监测。落实落细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落实总仓管理制度,行“批批检、件件消”,信息及时上传;定期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和外环境核酸检测。

3.加强零售药店监测。强化对零售药店退热等药品的监测管理,督促零售药店主动发挥“哨点”作用,做好购药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提醒发热患者到就近发热门诊有序就诊并做核酸检测。

4.加强公共交通工具管理。搭乘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须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行程码;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强化责任落实

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履行属地防控职责,统筹本地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完善各行各业防控指南及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员工行踪管理、健康监测、信息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个人要强化日常防护意识,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或者居家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对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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