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开展防控知识宣传、组织、发动接种对象到所属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等。
二、接种时间及地点
(一)接种时间:年10月至12月。
(二)接种地点:全市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三、接种事项
(一)疫苗种类
1.流感疫苗:三价流感疫苗或四价流感疫苗。
2.肺炎球菌疫苗:成人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儿童1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二)建议接种对象: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养老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及技工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月子中心工作人员,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60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5岁儿童、慢性病患者、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等。
(三)疫苗费用: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类疫苗,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疫苗。
(四)剂量和程序:按疫苗说明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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