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球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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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7/3 21:03:00

1月29日,

市医保局、财*局、卫健委联合印发

《关于做好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

补充通知》,

将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疑似患者

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与确诊患者同等享受免费救治。

取消报销目录限制,满足患者救治需要

通知要求,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实行免费救治。在疫情流行期间,将免费救治保障范围由确诊患者扩大到疑似患者。患者隔离治疗期间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和财*资金承担。个人不交押金、不负担医疗费,医院实行记账管理,疫情结束后由医保、财*部门统一组织清算。

通知要求,取消报销目录限制,满足患者救治需要。对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使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可单独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统一执行甲类报销*策,取消自费比例和支付范围限制。

已提前预拨医保资金万元

通知要求,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医保经办机构对有关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追加,全力做好资金保障支持工作。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疗费用单独统计上报,医院总额预算管理,医院全力投入救治。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医保已对23家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拨医保资金万元,并将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变化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定点救助需要及时追加拨付。

通知要求简化经办服务流程,避免交叉感染。医保经办服务业务积极采取“不见面”办理,全面推行网上经办,包括网上申办门诊大病、网上报送资料、网上审核结算,异地备案手续一律通过系统上传或电话备案,对病情稳定并需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放宽到3个月取药量等。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也要优化就医结算流程,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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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青岛新闻网

记者:孙志文

责任编辑: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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